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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方庄地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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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操作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1〕9号)

【申请条件】

户籍为方庄且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1、社会化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

2、社会化退休人员本人社保卡

3、社会化退休人员本人户口本

4、社会化退休人员本人退休证

【办理地点】

方庄社保所退休社会化管理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010-87677618

【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办理档案及社保关系转出手续;
  2. 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原件到方庄社保所退休报到,登记个人信息。
  3. 方庄社保所根据退休人员提供的材料为退休人员办理社保关系接收手续,并接收经区劳服转移的人事档案,并填写相关业务单据上报区人保局。
  4. 方庄社保所为退休人员即时办结社保卡同步手续并发放联系卡,方便日后统一管理。
  5. 社保所告知退休人员相关注意事项,并通知其本人到社区居委会做退休报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