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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信息来源:信息发布中心
发布日期: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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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推动工会法制化进程。

(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全面实施、落实。

(三)负责地区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区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企业建会、集体合同、上缴经费和交纳会费等项工作的指导。

(五)抓好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搞好各项业务培训,引导广大工会干部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做到依法维护、依法办事。

(六)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不断增加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认真搞好工会信息工作,完成地区工会信息上报任务。

(七)承办并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京

联系电话:67694185

传真电话:67613547(办事处办公室)